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農村部公告 第 623 號
時間:2022-11-17 11:45:00
經研究,我部決定廢止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公告第1071號(2008年8月1日發布)中的《農產品地理標志登記程序》,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執行。
信息來源: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司
2022年11月17日
